規范道德修養 道教戒律文化內涵
欄目分類:玄門講經 發布日期:2017-06-15 瀏覽次數:次
道教的戒律是一種宗教紀律,是規范道士道德修養的教規。道教在發展歷程中,不斷創制完善戒律,制訂出豐富縝密的戒律條文,并形成獨具特色的傳戒儀式。道教的戒律與傳戒儀式,體現出道教的教義思想,蘊涵著道教文化的豐富內容,值得撰文介紹討論。
任宗權道長所著道教戒律學(資料圖 圖源網絡)
道教的戒律
戒,有勸戒、教戒之義;律,指條律、律令。戒用于防惡,律用于止罪。戒主要規定哪些是惡,禁止人去做;律主要規定犯戒后給予何種處罰,使人有所畏懼。戒、律二者是因果關系,戒主因,律主果,律出于戒中,是懲罰犯戒者的科條。戒律系借神靈的名義以約束道士,是道士必須遵守的思想與行為準則,違反了就要受到神靈的譴責、警告。
道教十分看重戒律,認為防非止惡,進善登仙,眾行之門,戒是關鍵。道經宣稱學道不修齋戒,結果是徒勞山林,學道者不受戒律,則無緣成為上仙。道經諄諄告誡那些凡俗之人:你們置身于塵世之中,六情染著,五欲沉迷,內濁亂心,外昏穢境,馳逐名利,耽滯聲色,只有入道持戒,才有可能獲得解脫。道教認為有經法而無戒律,對于想修道成真之人,猶如欲涉海而無舟楫,絕不可能獲得濟度。
道士能否嚴格持戒,反映出奉道之心是否虔誠,顯示他宗教修持、道德涵養的品位。道教認為:一個凡俗之人,在發心入道,皈依道門以后,就要恪守戒律,將持戒作為規范、約束自己言行的條規,指導自己生活、修煉的準則。在那些嚴肅修持的道士心目中,寧一日持戒為道德之人而死,卻不忍百歲犯戒而茍生。道門的高道大德,傳派的開山宗師,大多是嚴肅持戒的楷模,至于一般的修煉道士中,也不乏持戒精勤的有道之士。
道家戒律發展脈絡
早期道教已經創制出戒律,太平道、五斗米道都有“道誡”,這就是規范道民行為的戒律。《太平經》中有“不孝不可久生誡”、“貪財色災及胞中誡”,還有《致善除邪令人受道誡文》,都是勸人遵守道誡的說教。張陵撰《老子想爾注》列有一些道誡,如“道貴中和,當中和行之;志意不可盈溢,違道誡”。還勸告道民正視功名利祿,言行舉動勿違道誡。張陵在蜀中創立道教教團時,曾制訂出五條道誡,流播于蜀中二十四治教區,成為道民修道恪守的戒條。早期道教戒條繁密的《老君一百八十戒》,據說是張陵托言太上老君制訂,用以規范二十四治治頭大祭酒的行為。戒條涉及到修身立德、學道精勤、生活簡樸、作風正派的宗教操守,還有保護動物和生態環境的內容。張魯在漢中建立五斗米道政權時曾規定:道民違反道誡,行為犯有過失,應在靜室悔過反省,累犯者罰修路一百步,這種處罰就是律。
魏晉南北朝時期,道教各道派都有戒律條文。江右靈寶派有十戒、上品大戒;江東上清派有三元品戒、觀身大戒;蜀中正一派有女青鬼律、玄都律文等。劉宋靈寶派道士陸修靜整理編修道書,重視戒律類經典的編撰。他認為道學當以戒律為先,此是道教之宗尊,道士不受《老君一百八十戒》,其身無德無行,則非合格的道士。他提倡學道之人,應該內執戒律,外持威儀,依科避禁,遵承教令。上清派宗師陶弘景《登真隱訣》說:“戒者,遏穢垢之津路,防邪風之往來。”北周道經《無上秘要》卷四十五收錄太極真人論戒律之語:“戒律之為道,威嚴神妙,恐人不能有心奉,故當秘而不書耳。”魏晉南北朝道經中,常托太極真人之口論道,太極真人視戒律為道教之道,此時道教認為是否修持戒律,是能否得道的必備條件,學道不受戒則無緣登仙。
唐代道教的戒律已趨于成熟,有詳略不等的戒條供道士受修。唐孟安排《道教義樞》卷二,說道教的戒律有詳略,條文詳細的戒律有:太清道本無量法門百二十九條、老君及三元品戒百八十條、觀身大戒三百條、太一六十戒等。條文簡略的戒律有:道民三戒,錄生五戒,祭酒八戒,想爾九戒,智慧上品十戒,明真二十四戒等。唐代出家的道士,可以依次受三戒、五戒、八戒、十戒,以致三百大戒。唐代張萬福撰《傳授三洞經戒法箓略說》,記載唐代道士所受戒目有十六種,其中最簡略的戒律是三戒、五戒和八戒。這些戒律的條文內容是:
(1)三戒 又稱三歸戒,即歸依道、經、師三寶。初起心入道者,首先受三歸戒。
(2)五戒 又稱為老君五戒,即煞戒、盜戒、淫戒、酒戒和妄語戒。道教認為老君五戒,旨在使人除五欲,修五德,持五戒,出五濁。
(3)八戒 《云笈七簽》卷四十有《受持八戒齋文》,道士受持的八戒是:一者不得殺身以自活;二者不得淫欲以為悅;三者不得盜他物以自供給;四者不得妄語以為能;五者不得醉酒以恣意;六者不得雜臥高廣大床;七者不得普習香油以為華飾;八者不得耽著歌舞以作娼妓。
《傳授三洞經戒法箓略說》列舉的戒律還有:無上十戒,初真十戒,七十二戒,百八十戒重律,天尊十戒十四持身品,太清陰陽戒,想爾二十七戒,洞神三洞要言五戒十三戒七百二十戒門,百二十九戒,閉塞六情戒,智慧上品大戒,三元百八十戒,智慧觀身三百大戒。各種戒律都有不同的授受對象,如無上十戒是在俗男女所受,七十二戒是正一弟子所受,智慧觀身三百大戒是上清道士所受。《傳授三洞經戒法箓略說》未記載戒律的具體內容,而北宋道經《云笈七簽》卻收錄了唐宋道教的一些戒律條文。
上述三戒、五戒、八戒的條文,明顯有佛教戒律影響的痕跡。而此初真十戒的條文,最能體現道教思想的義蘊,其內容主要是道德訓誡,對怎樣做一名有道之士,提出了基本的言行要求。唐代道士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卷五說:“修齋求道,皆當一心請奉十戒。”道教認為受十戒,如法修行,十方天官無不衛護,則必定可以得道。道教十戒的應用最廣泛,一般舉行齋醮儀式,科儀格式中都有奉受十戒的內容。
千山五龍宮全真派傳戒法會(資料圖 圖源網絡)
張萬福列舉的十六種戒目,大致反映出唐代道教通行的戒律。《要修科儀戒律鈔》列舉的戒律及愿念,合計達一千一百條。在《道藏》的洞真、洞玄、洞神部戒律類經典中,有關戒律的道經有數十種,戒條最多者達一千二百條。其中有些戒目,又有內容不同的戒條。以道教戒律的十戒為例,其名目有初真十戒、無上十戒、思微定志經十戒、玉清經中品十戒、碧玉真宮大戒規十戒、孚佑帝君十戒、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戒十戒等。在戒律類道經中,有關十戒的道經有:《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道門十戒》。道教戒律如此豐富,是因為正一、靈寶、上清諸道派,以及各種修行法門,都制訂了許多戒律。如宋代路時中的玉堂大法,就傳授《玉堂通戒二十四條》。各種戒條并行于世,正反映出不同修持門派的存在。
根據《老子想爾注》造作的《道德尊經想爾戒》,產生了修持上中下三行的戒律思想,這是上中下三品戒的芻型。唐宋道教戒律的傳授,根據戒有多種,人亦有多品的情況,明確提出按品分類的思想。《玉清經·本起品》就認為:上品人不會犯過失,可以不持戒;中品人有好的方面,也有壞的習性,還易受客觀環境薰染影響,所以要守十戒、五戒,以自我約束。下品人又可分為二品:上品的愿意受戒,可以受一百九十九戒,或受觀身三百大戒,或受千二百威儀之戒,以自我修持防護;下品的則身同禽獸,是無可救藥之人,即使受戒也無裨益。這種三品人區別受戒的理論,標志著道教因材施戒思想的成熟。
全真道的三壇大戒
金元全真道興起以后,全真龍門派祖師丘處機見傳統戒律戒目繁多,不便道士遵行受修,遂統一制訂了初真、中極、天仙三壇大戒,作為全真道授受戒律的范本。全真道的三壇大戒是:
(1)初真戒 內容有三皈依戒,積功歸根五戒,初真十戒,女真九戒。清全真第七代律師王常月撰《初真戒律》,對初真戒義蘊加以銓釋,認為學道之士,若不求戒為師,持戒為命,即是不明性理,不遵大道之人。而三皈依戒,是天地之樞紐,神仙之根基。積功歸根五戒,是持身之本,持法之根。道士受持三皈五戒無虞,才可受初真十戒。女真九戒是為女道士制訂的戒條。
(2)中極戒 內容是中極三百大戒,共三百戒條。如第七十一戒至七十四戒是:不得預世間婚姻事;不得破世間婚姻事;不得觀看妓樂;不得持人長短,更相嫌恨。第二百一戒至二百四戒是:當忍人所不能忍;當斷人所不能斷;當學人所不能學;當容人所不能容。
王常月說:道士受初真十戒后,持守言行,毫無過犯,方許再受中極三百大戒,傳授之后,誓愿遵戒奉行,不敢始勤終怠,背道違師。
(3)天仙大戒 共有二百七十戒條,即二十七個十種不可稱量。這二十七個十種不可稱量,據說是天仙初祖孚佑帝君所傳。第一個“十種遠身行法不可稱量”,按智慧、慈悲、含忍、行功、修心、善業、精進、飾身、遣情、普心十種要義排列,如“一者智慧遠身行法不可稱量”。第二至二十七大戒亦按此十種要義排列。除第一“遠身行法”大戒外,第二至二十七大戒的戒法是:離口過法,除惡想法,拔迷根法,絕聲色法,儉愛欲法,放玩習法,洗垢穢法,無昏惑法,不淫想法,不疑空法,平好習法,不邪還法,常住無法,絕心想法,習悉意法,善防言法,不亂轉法,不悟念法,不彼念法,不悠想法,無常定法,無常的法,
無常顧法,不追懷法,無猶豫法,忍不可忍法。
天仙大戒的二十七個十種不可稱量,共有二百七十條戒律,稱為二百七十法。持中極戒滿三年,才可以進受天仙大戒。
道士受三壇大戒后,分別取得不同法位,受初真戒者稱妙行師,受中極戒者稱妙德師,受天仙戒者稱妙道師。與唐宋時期名目繁多的戒目比較,全真道的三壇大戒,簡而明,備而賅。如三皈依戒的戒條是:第一皈身,太上無極大道。永脫輪回,故曰道寶。第二皈神,三十六部真經。得聞正法,故曰經寶。第三皈命,玄中大法師。不落邪見,故曰師寶。
與唐宋時期簡言歸依道、經、師三寶的三歸戒比較,此三皈依戒可謂是備而賅。而天仙大戒的二百七十戒條,其條文要義簡單易記,可謂是簡而明。全真道士確信:學道不持戒,無緣登真箓。戒律精嚴乃全真道士行為準則。自王常月重振全真道風以后,三壇大戒一直是律壇楷模,成為全真道士修道持身之規范,積功累行之徑路。
王常月祖師(資料圖 圖源網絡)
《全真清規》十條清規
全真道認為:明有王法,幽有道法,道律治己,王律治人,二者互為表里,以扶助世風真教。元代全真道士王惟一在《道法心傳》中說“行持道法,戒行為先,始終如一日可仙。”全真道的戒律,是使人盡心盡性、知命知天的警戒條文。對違反戒律的道士,則有清規予以懲罰。清規由各道觀自己訂立,輕者被罰跪、杖責、逐出教門,重者可以被處死。
《全真清規》有《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就是著名的十條清規:一犯國法遣出。二偷盜財物遺送尊長者,燒毀衣缽罰出。三說是談非,擾堂鬧眾者,竹蓖罰出。四酒色、財氣、食葷、但犯一者,罰出。五奸猾慵狡,嫉妒欺瞞者,罰出。六猖狂驕傲,動不隨眾者,罰齋。七高言大語,作事躁暴者,罰香。八說怪事戲言,無故出庵門者,罰香。九干事不專,奸猾慵懶者,罰茶。十犯事輕者,并行罰拜。
元代丘處機住持長春觀(今北京白云觀),曾制訂《執事榜》,就是長春觀的清規。《全真清規》收錄的《長春真人規榜》,也是全真道士遵行的清規。清咸豐六年(1856),北京白云觀訂立的《清規榜》,列有二十三條清規。1995年青城山的全真道傳戒法會,張貼的《律壇清規榜》,列有三十一條清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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