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箓未必有職 不同時期箓生品秩
欄目分類:玄門講經 發布日期:2017-06-14 瀏覽次數:次
文/萬景元
天師依照法箓而定官職
我們常說箓職,箓跟職其實兩回事。受箓的時候,未必有職。
什么是箓呢?
箓,有名錄的意思。是道士之中秘密傳授的文契,箓中有仙童玉女、將軍吏兵等眾,可供法師驅策。是以玄壇科戒中有一條就是道士不受箓職的,不能為人章醮。因為沒受箓職的道士,本無靈官將吏可供役使,天曹無名,縱然章醮亦不靈驗。在古代,學道之士,多從受箓入門,無皈依、傳度之說。根據受箓的品級的高低,來定道行之深淺。受不同的箓,有不同的位階。
授箓院(資料圖 圖源網絡)
東漢時期,天師在蜀地設教救度百姓。設置了二十四治,有二十四品法箓,分別對應二十四氣節氣。后來又增設四個游治,對應二十八星宿。不同的法箓對應不同的治和炁,比如童子一將軍箓,對應陽平治。十將軍箓,對應鹿堂治。斬邪華蓋箓,對應本竹治。八卦護身箓,對應云臺治。二十四治,是天師設立的二十四個教區。又分上中下三品,每品有八個治。
《陸先生道門科略》云:“民有三勤為一功,三功為一德。民有三德則與凡異,聽得署箓。受箓之后,須有功更遷,從十將軍箓,階至百五十。若箓吏中有忠良質樸,小心畏慎,好道翹勤,溫故知新,堪任宣化,可署散氣道士。若散氣中能有清修者,可遷別治職任。若別治中復有精篤者,可遷署游治職任。若游治中復有嚴能者,可署下治職任。若下治中復有功稱者,可遷署配治職任……當精察施行功德,采求職署,勿以人負官,勿以官負人。”
根據陸修靜祖師的這段話我們知道,早期天師道受箓,百姓根據功德,可以升遷法箓。受箓之后,可以在“治”中擔任“職任”。“治”是天師道的教區,也是行政區。這些“治”也是分等級的,別治最低,游治次之,這些都是后來增加的治,相當于邊遠地區。又將祖天師所設的二十四治為上中下三品,而以陽平、鹿堂、鶴鳴三個治為核心。陽平治是天師所掌管,是所有教區的核心,相當于首都。陽平治的都功就是天師。這個就是早期天師道受箓,及箓生等級的劃分情況。
魏晉以來依照法箓而定位階
自從嗣師遷徙到中原以后,天師道傳播到全國各地。魏晉時期,又出現了上清派,上清派也有二十四品箓。根據《正一修真略儀》的記載,上清二十四品箓分別是:
太極左真人曲素訣辭,一名九天鳳氣玄丘太真書箓,三天正法箓,上皇玉箓,龜山元箓,飛行三界箓,飛行羽章箓,三元玉檢箓,上元檢天大箓,下元檢地玉箓,中元檢仙真書箓,上清檢人仙箓,靈飛六甲箓,靈飛六甲內思箓,六甲素奏丹符箓,元始玉皇譜箓,太微黃書九天八箓,太微天帝君金虎真符箓,太上神虎玉箓,八威召龍箓,河圖寶箓,太上八景晨圖箓,豁落七元真符,一名帝君威靈箓,流金火鈴箓,攝山精圖箓。
然而除了上清派的箓之外,還出現了靈寶、三皇派、洞神、洞淵等不同的法箓。各自成為一個系統。陸修靜祖師為了統一各派,于是創立位階制度,為后世所遵奉。張萬福祖師《傳授三洞經戒法箓略說》云:“凡人初入法門,先受諸戒,以防患止罪。次佩符箓,制斷妖精,保中神炁。次受五千文,詮明道德生化源起。次受三皇,漸登下乘,緣粗入妙。次受靈寶,進升中乘,轉神入慧。次受洞真,煉景歸無,還源反一,證于常道。”
法箓局(資料圖 圖源網絡)
受盟威箓的稱為正一道士。受《道德經》五千文的成為金鈕弟子。受三皇內精符、三皇內真文的,稱為洞神弟子。受五岳真形圖、太上河圖九皇寶箓的,稱為洞真法師。受《上清經》一百五十卷,上清回車畢道秘箓的,稱為上清大洞三景弟子。由童子箓,層層往上推進,最高級的是上清部的經箓。道士之間,論次序,也是以位階的高低來論的。
《正一威儀經》云:“受道,各依法位尊卑,不得叨謬,即俗人不得與清信弟子同坐,清信弟子不得與清信道士同坐,清信道士不得與正一道士同坐,正一道士不得與高玄法師同坐,高玄法師不得與洞神法師同坐,洞神法師不得與洞玄法師同坐,洞玄法師不得與洞真法師同坐,洞真法師不得與大洞法師同坐。”道士之間有嚴格的規定,須按位階來分尊卑。而位階的不同,則源于所受法箓的不同。
宋朝以后始有法職
自宋朝以來,齋醮大興,道教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神仙體系,和行科之臣的品級制度。道教神仙世界,和道士的位階品秩,日益繁復、精密。如《天皇至道太清玉冊》中就提到了天樞院品秩、驅邪院品秩、玉府品秩、神霄品秩、女階品秩等。大抵按照人間朝廷的制度來的,有些天官的名字也和人間的相仿。如《神霄品秩》云:“太平輔化仙士玉天洞景法師,兼紫薇掌法,知南北二院事。從八。”
道教神仙仙界體系(資料圖 圖源網絡)
這些不同的品秩,其實是天庭不同機構中的等級。《天壇玉格》說:“南北二院謂之文階,雷司謂之武階。”故知天庭機構中,既有文官系統,也有武將系統。各個部門都有嚴格的品秩。品秩越高,權力就越大。
《天壇玉格》還規定了法師《遷轉功勞格式》,大抵以度人為功德。因功德之高下,而升遷不同的品秩。如果年內功德確實很多,許其雙轉,即升兩級。無功則守舊,如果有過則應當贖罪。然而又與法師之箓職有極大之關系,《天壇玉格》云:“七品以上,不受盟威箓不許任之。五品以上,不受洞淵箓不許任之。四品以上,不受神霄箓不許任之。三品以上,不受大洞箓不許任之。”故知道士要想在天庭擔任較高的職務,就需要受需要受較高品級的法箓。有些道士,雖然積累了很多功德,但是由于所受法箓較低,仍然不能升遷。
受不同的箓相當于不同的學歷,比如童生、秀才、舉人、進士之類。但是受職,則是在朝廷當官。高的法箓,是在天庭擔任更高職務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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