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2015年政協報告,有關宗教領域的6大變化
欄目分類:道教動態 發布日期:2016-07-27 瀏覽次數:次
2015年3月3日下午3時,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開幕,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作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記者細數今年的《報告》,全文有10處提到“宗教”,比2014年的15處,2013年的16處頻率略低,但卻首次提及與宗教領域相關的“文物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在保障宗教界權益方面更加詳實具體,除了繼續強調宗教界在我國政治協商、愛國統一戰線等方面的作用,本次《報告》還有五個“首次”和六大變化,將對我國宗教領域和政協宗教界別等產生重大影響。
重大變化一:2014年《報告》當中的“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今年未提及。
2014年《全國政協工作報告》中的“2014年工作部署”部分提出:“重視發揮民族、宗教界委員的作用,密切與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的聯系,開展優化民族地區產業布局、農村宗教事務管理等專題調研,推動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團結和諧,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其中的“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這句話,在今年的報告中并未提及。這意味著,寺觀被承包、借教斂財等現象未來或將在我國得到進一步遏制。
重大變化二:去年《報告》中的“加強和創新宗教事務管理”在今年《報告》中被表述為“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
2014年《全國政協工作報告》中的“2013年工作總結”中說:“加強和創新宗教事務管理、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等進行調研視察,舉辦政協民族宗教工作研討會和民族界、宗教界委員反映社情民意座談會,就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情況開展民主監督。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鼓勵與少數民族群眾、信教群眾加強聯系,促進民族團結與宗教和睦。”
去年的“加強和創新宗教事務管理”,在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今年被表述為:“鼓勵少數民族界、宗教界政協委員加強同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聯系,推進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精準扶貧,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開展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等調研,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重大變化三:首次提出就“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進行視察調研”及對“國家重點文物保護、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等問題,開展具有監督性的履職活動”。
《報告》的“2015年工作部署”首次提出:“圍繞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戲曲傳承與發展等問題進行視察調研。”
同時強調“以專委會為依托,以會議、調研、視察、提案、信息、大會發言、新聞報道等為載體,圍繞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加強科研經費使用有效管理、騰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環衛工人合法權益保障、國家重點文物保護、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等問題,開展具有監督性的履職活動,如實反映情況,坦率提出批評和建設性意見,促進相關工作的改進和加強。”其中,對國家重點文物保護進行監督,也尚屬首次。
這不禁讓人想起春節前發生的,對中國文物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歷史上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事件——2015年2月18日,當中華人民共和國總書記習近平登上西安城墻,聽取西安在城墻保護中所做的工作后,習總書記說:“這個傳統要堅持下去。這是世界級的寶貝,要保護傳承好。”2月19日,習總書記在參觀西安博物院時,提出了有文物保護和歷史文化等方面的十八個問題,并說:“要把凝結著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文物保護好、管理好,同時加強研究和利用,讓歷史說話,讓文物說話,在傳承祖先的成就和光榮、增強民族自尊和自信的同時,謹記歷史的挫折和教訓,以少走彎路、更好前進。”
重大變化四:首提“落實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政策”,去年首次提及的“農村宗教事務管理調研議政”今年表述為“加強”,同時首次肯定和強調了少數民族地區實施近三十年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對這些地區穩定的價值。
報告在“2014年工作回顧”中提到:“致力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睦,就優化民族地區產業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烏蒙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落實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政策、加強農村宗教事務管理等開展調研議政。舉辦《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30周年座談會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委員反映社情民意座談會,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獻計獻策。”
其中,對提及“落實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政策”,去年《報告》的“開展農村宗教事務管理等專題調研”基礎上,被表述為“加強農村宗教事務管理等開展調研議政”。而“舉辦《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30周年座談會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委員反映社情民意座談會,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獻計獻策”一句,則首次肯定和強調了少數民族地區實施近三十年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對這些地區穩定的價值。
重大變化五:對臺交流表述首次增加了“宗教文化”、“中華傳統道德倫理”。
2014年報告在對臺交流部分表述為:“全面貫徹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重要思想,組織政協委員與臺灣民意代表互訪交流,加強同臺灣島內有關社會組織和團體的友好交往,大力宣導“兩岸一家親”理念。以河洛文化、黃埔精神、書畫藝術等為紐帶,增進兩岸民眾的文化認同和民族認同。”
而在今年的報告中對臺交流方面,則增加了“宗教文化”和“中華傳統道德倫理”兩項,表述為“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主題,完善政協委員與臺灣民意代表互訪交流機制,就河洛文化、兩岸農業合作、宗教文化、中華傳統道德倫理等,加強與臺灣島內有關團體、代表人士和基層群眾的交流,增進兩岸合作民意基礎。”
重大變化六:對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的工作方向和重點更加明確,表述凸顯強國自信。
2014年報告中,對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等組織的工作職能表述為“繼續支持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擴大在國際多邊領域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努力為營造良好國際環境發揮積極作用。”而今年的表述則更加具體:“支持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繼續發揮獨特平臺作用,就涉藏、涉疆等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堅決維護和捍衛國家核心利益,鞏固和擴大在國際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僅從宗教領域來看,2015年度《全國政協工作報告》不但體現了中國的政治協商會議更加務實高效的制度走向,且將促使宗教界形成更好的信仰自覺和自信。
來源中國道家養生網 www.tbbhh.cn